微信

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博

关注微博

小程序

关注小程序

当前: 首页 > 妇女维权 > 维权热点

梅州市法院、市妇联举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暨家事调查员聘任培训活动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21-11-02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梅州市法院、市妇联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梅州市中级法院、市妇联在市中院一楼多功能厅及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梅州站)设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0月21日,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曾碧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杭基,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平,市法院、市妇联相关人员和11名市级家事调查员参加。

  揭牌仪式后,市中院、市妇联通过视频形式举行了市中院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暨全市法院家事调查员业务培训。市法院、市妇联相关人员和11名市级家事调查员在主会场;各基层法院、各县(市、区)妇联相关负责同志、县级家事调查员在分会场参加活动。曾碧玉参加并作讲话,市中院朱杭基常务副院长宣读家事调查员聘任文件。

  曾碧玉就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和发挥家事调查员作用提出工作意见:一、多措并举,用好平台,做实做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级妇联要主动对接和配合法院,建好用好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要加强学习研判,深入学习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领悟市中院和市妇联关于共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梅中法〔2021〕 88号),充分发挥好妇联职能优势,做实做好维权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密切与法院委托家事调查、家事调解领域的合作,常态化规范做好家事调查员的推荐、管理和培训工作,从妇联职责出发紧密配合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以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处理。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增强家事调查员预防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要熟悉家事调查的内容、方法、工作流程及行为要求。同时要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切实提高做好家事调查的能力和水平。要明确家事调查员的主要职责,在接到妇联、法院的委托后,要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对家事案件中的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收集家事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向法院和妇联提出调查和调解意见。要明确家事调查员的义务。在家事调查、调解活动中,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明法析理,主持公道,不应有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和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行为。期待在全市法院和妇联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共同打造并擦亮梅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特色品牌。

  在家事调查员业务培训中,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黄莉芬、张孟棋分别就家庭暴力的识别与处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亮点向全市家事调查员进行视频授课。(梅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