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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21-07-21

  7月15日上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梅州市妇联共同启动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梅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张晨出席仪式并作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雄,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曾碧玉分别讲话。市中院、市妇联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各县(市、区)妇联主席等参加。

  张晨副市长强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梅州市中院、市妇联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力解决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将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梅州建设,促进梅州市社会和谐稳定和苏区振兴发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平安梅州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二要明确要求,突出重点,有力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全市各级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完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切实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宣传婚调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构建形式多样、运行规范、富有成效的家事纠纷联动化解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多方联动、凝心聚力,为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全市法院和各级妇联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又快又好综合调处和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全方位提升预防化解能力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林秀雄院长称赞市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提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全市法院要持续深化与妇联组织的协作,认真抓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力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要求做到“五个进一步”:进一步营造和谐家庭、文明社会创建氛围;进一步树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引导。

  曾碧玉主席就妇联系统如何落实联动工作机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密切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合作。积极配合法院选聘家事调查员,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要密切关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重难点问题。进一步畅通妇女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依托12338妇女热线、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等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切实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三要进一步优化细化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妇联执委深入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协同法院加强对家事调查员、调解员的管理培训,善用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推动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化解取得预期成效。

  启动仪式上还对《关于共建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梅州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规程(试行)》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梅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