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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妇联、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21

  “多亏你们,让我对生活重燃希望,太感谢了!”近日,受助妇女明媚(化名)满怀感激之情为汕头市妇联、汕头市检察机关送去锦旗。在她最迷茫无助的时候,妇联组织专门为她提供一对一的心理辅导,检察机关为她提供了司法救助金,帮助她走出阴霾,迎接新的生活。

  明媚的燃眉之急得以及时缓解,正是市妇联联合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缩影。汕头市“巾帼红”携手“检察蓝”,以“宽”“快”“全”“多”“准”“暖”六字诀撑起帮助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的“暖心伞”。2022年以来,救助帮扶困难妇女案件49件,累计向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262.6万元,救助惠及困难妇女69名。

构建精细化协作机制 救助通道拓“宽”增“快”

  今年8月,金平区妇联接到来自困难妇女明媚女士的求助,经多方核实发现困难妇女明媚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身心受损严重,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金平区妇联立即将明媚女士的相关材料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明媚女士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上报市检察院。经审查后,市、区两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各发放3万元救助金帮助明媚开始新生活。区妇联带她到医院进行身体损伤治疗,并针对其心理创伤,联系专业人员开展精准心理疏导,帮助她重燃生活的希望和勇气。

  全国“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开展以来,汕头市妇联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市、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积极通过线索共享机制、座谈会、每月会商机制等形式,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更好拓宽救助线索来源。

  市妇联充分发挥“联”的优势,以基层维权服务站点、“妇女之家”、12338热线为阵地,在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中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快速、从优办理,并协调有关单位对涉贫被救助妇女落实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形成困难妇女群众兜底保障合力。

  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察”的优势,建立“一盘棋”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加强与刑事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高度重视办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系妇女的案件,主动、全面了解妇女因不法侵害遭受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落实多元化帮扶措施 救助方式“全”面“多”样

  “巾帼红”携手“检察蓝”,让司法救助发挥出“1+1>2”的效果。今年来,汕头市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措施突破物质帮扶保障的界限,延伸到了精神表彰鼓励层面。在一宗男子持刀报复情敌,邻居坚强(化名)女士不顾自身安危舍身挡刀,联手热心群众将男子制服自己却不幸被砍伤的案件中,市检察机关向无力负担医疗救助费用的坚强女士发放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将坚强女士见义勇为的先进行为向市妇联通报。市妇联对坚强女士的舍己为人行为给予高度肯定,牵头帮助坚强女士申请见义勇为奖项,目前区级见义勇为证书已经下发,市级证书也正在积极申办中。这份来自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关怀,温暖并坚定了坚强女士继续热心助人的心。

  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是救助因刑事案件致贫致困妇女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妇联组织在救助帮扶困难妇女方面有着天然的组织优势和丰富的经验技巧,和检察机关一起落实“物质和精神并重、短期和长期兼顾、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救助帮扶措施,真正地提高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救助对象的优势条件,在强调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和依法能动履职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肩负着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多元救助衔接融合的司法救助新格局的使命和任务。

提升精准化帮扶效果 救助过程“准”上添“暖”

  2021年4月市检察机关向涉案被害人的母亲阳光(化名)发放了8.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但今年经回访发现,阳光独自带两个女儿跨区租房居住,生活困难,单凭去年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并不足以使阳光母女走出被害阴影,她们还是面临收入低、入学难等问题。

  市检察院立即向市妇联通报阳光母女情况,同时制定针对阳光母女的多元化帮扶方案,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阳光母女进行心理疏导,协调汕头市法律援助部门指派法援律师为阳光女士提供离婚法律诉讼服务,市检察院和市妇联联系有关社会组织等为阳光母女提供社会救助,协调帮助阳光两个女儿办理跨区入学手续等。在市检察院和市妇联牵头主导的精准帮扶救助下,阳光母女的脸上又重新扬起了充满希望的笑容。

  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致力于提升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效果,救助范围不仅涵盖被害人的人身损害救济,更扩大至财产损害救济。今年3月,有不法分子通过虚构房屋产权,以卖房名义,骗取了三位妇女共计几十万元的购房款。因不法分子没有能力进行赔偿,钱房两空的结局差点让这三位妇女精神崩溃。市检察院和市妇联及时发现了这三位困难妇女的艰难处境,考虑到三位妇女均居住在金平区,而涉案房产位于龙湖区,最终决定由金平区和龙湖区检察院联合对三位妇女进行救助,向每个人发放了6万元的救助金,极大地补偿了她们因为诈骗案件遭受的经济损失。妇联组织也积极帮三位困难妇女争取其他的社会救助金,并帮助她们重新关注其他正规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安居又安心,检察干警和妇联工作人员真正把温暖送到了被救助妇女的心坎上。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保障民生没有终点。汕头市妇联表示,将继续和检察机关携手,充分调动救助资源,各方联动让救助更有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整体质效,向困难妇女传递党和国家的关爱温暖。

(汕头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