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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7月1日起将实施新政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7-07-07

  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今年将“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72万元”列入十大民生实事。7月1日起,珠海“看大病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72万元”将正式实施,新政落地后,可为参保人个人掏腰包的住院费用最多减负近10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珠海市医疗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医保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逐年增长。具体表现在:1998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时,参保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可享受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2008年9月调高至25万,2009年7月提高到30万元,2013年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2万元;2008年1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时,参保满两年以上的参保人可享受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10万元,2012年7月提高到20万元,2013年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参保满两年以上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2万元。2016年7月1日珠海市实施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医保政策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将原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从最低的50%(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0%;实现了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医保门诊、住院报销同等待遇;全市所有基本医保参保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62万元。今年5月,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提高参保满一年以上参保人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至每社保年度72万元。(珠海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