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扎实推进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4-07-09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是是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八大示范性工程”之一。近年来,江门市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及早期康复。
完善康复救助政策,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2010年江门市政府出台《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提出“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0-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市特殊儿童教育中心于2010年12月对就读(就训)中心的0-6岁残疾儿童实行全免康复教育训练费;到2011年,全市残联系统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全面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教育训练。为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市残联联合市财政局修订《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出台《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对0-6岁听障、肢残(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在残联系统外康复教育机构接受康复教育训练按每人每学年10000元实行资助,2013年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学年12000元,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术后康复教育训练费,第一学年资助标准是14000元。此外,对需要进行医疗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另外给予每人每年3500元资助。
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能力。一是扩建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扩建后的中心康复教学使用面积由之前的3000平方增加到6000多平方,康复教学环境全面优化升级,教师队伍从2009年的10名扩充到现在的29名,大大提高了中心康复教学规模和服务能力,收训能力从原来的80人提高到120多人。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开办以来共收训四类特殊儿童400多人,其中,105名孩子通过专业、系统的康复训练已经进入普通幼儿园和小学,回归社会。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还发挥资源中心的作用,全力指导各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各市、区提供场地建设、功能室规划、康复教育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指导。二是坚持“就近康复教育”原则,大力推动县级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我市积极争取省残联的大力支持,先后于2011年帮助开平市和恩平市,2012年帮助台山市和鹤山市,成功竞得残疾人服务设施省级专项资金各300万用于各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两年间共竞得省级专项资金1200万元,为完善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平市、恩平市、新会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已先后落成投入使用。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开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蓬江区伍威权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原是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的医疗康复机构,我市积极引导该中心完善功能设置,给予资金支持进行功能改造和添置康复器材和教学设备,使该机构转型为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新会区积极扶持月亮船儿童训练中心成为专门面向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中心。
在全省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2011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在对0-6岁残疾儿童开展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的基础上,对随班就读普通幼儿园的学前残疾儿童,由当地政府按其就读的机构级别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同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给予资助;同时为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由当地财政按机构每接收1名残疾儿童给予2000年的补贴,用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和校园无障碍改造。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608人(次)残疾儿童享受学前免费康复教育,其中2012年269人,2013年339人。
此外,江门还积极探索建立儿童残疾早预防、早筛查、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服务机构,建立一批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基地,积极开展残疾儿、残疾倾向儿的筛查与早期康复治疗与训练工作。通过申报,江门市成为国家“十二五”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试点城市,目前市残联已和市卫生及计划生育局协同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和妇幼保健网络,开展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试点工作。(江门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完善康复救助政策,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2010年江门市政府出台《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提出“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0-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市特殊儿童教育中心于2010年12月对就读(就训)中心的0-6岁残疾儿童实行全免康复教育训练费;到2011年,全市残联系统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全面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教育训练。为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市残联联合市财政局修订《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出台《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对0-6岁听障、肢残(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在残联系统外康复教育机构接受康复教育训练按每人每学年10000元实行资助,2013年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学年12000元,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术后康复教育训练费,第一学年资助标准是14000元。此外,对需要进行医疗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另外给予每人每年3500元资助。
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能力。一是扩建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扩建后的中心康复教学使用面积由之前的3000平方增加到6000多平方,康复教学环境全面优化升级,教师队伍从2009年的10名扩充到现在的29名,大大提高了中心康复教学规模和服务能力,收训能力从原来的80人提高到120多人。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开办以来共收训四类特殊儿童400多人,其中,105名孩子通过专业、系统的康复训练已经进入普通幼儿园和小学,回归社会。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还发挥资源中心的作用,全力指导各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各市、区提供场地建设、功能室规划、康复教育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指导。二是坚持“就近康复教育”原则,大力推动县级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我市积极争取省残联的大力支持,先后于2011年帮助开平市和恩平市,2012年帮助台山市和鹤山市,成功竞得残疾人服务设施省级专项资金各300万用于各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两年间共竞得省级专项资金1200万元,为完善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平市、恩平市、新会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已先后落成投入使用。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开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蓬江区伍威权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原是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的医疗康复机构,我市积极引导该中心完善功能设置,给予资金支持进行功能改造和添置康复器材和教学设备,使该机构转型为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新会区积极扶持月亮船儿童训练中心成为专门面向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中心。
在全省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2011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在对0-6岁残疾儿童开展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的基础上,对随班就读普通幼儿园的学前残疾儿童,由当地政府按其就读的机构级别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同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给予资助;同时为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由当地财政按机构每接收1名残疾儿童给予2000年的补贴,用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和校园无障碍改造。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608人(次)残疾儿童享受学前免费康复教育,其中2012年269人,2013年339人。
此外,江门还积极探索建立儿童残疾早预防、早筛查、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服务机构,建立一批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基地,积极开展残疾儿、残疾倾向儿的筛查与早期康复治疗与训练工作。通过申报,江门市成为国家“十二五”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试点城市,目前市残联已和市卫生及计划生育局协同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和妇幼保健网络,开展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试点工作。(江门市妇儿工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