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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妇女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6-11-24

  11月18日,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一次承上启下的会议,今年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中期评估年,会议将总结前半段的成绩和经验,并对全面落实“两纲”作出进一步部署。
  妇女儿童占我国人口的2/3。妇女是现实的生产力和重要人力资源,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新生和潜在的生产力,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世界银行曾有报告指出:那些为妇女和女童创造更多机会的国家,其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状况也更好。推动妇女儿童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中期评估结果看,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力保障和发展妇女儿童权利,“两纲”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实施顺利,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但同样应看到,妇女儿童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尚需持续给力;受社会文明程度制约,女性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参政议政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变迁也让许多问题突现:如何保护流动留守妇女儿童权益、怎样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社会难题,都亟需更精准的政策措施应对。
  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靠继续发展来解决。继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必须突出政府的主体责任。具体来讲,就是要把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从制度安排、顶层设计源头,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要真正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同步推进,在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中,厚植妇女儿童民生福利;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政策、产品和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保证广大妇女儿童平等享受发展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继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必须形成社会合力。妇女儿童事业是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和国家民族未来的崇高事业,具有天然的感召力和动员力,各级政府应努力创设平台和机制,把社会中涌动的公益力量凝聚成潮,最终化为妇女儿童实实在在的福祉。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通过项目化、实务化等工作方式,能够集聚起更多社会资源和力量,为妇女儿童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久久为功,就能为破解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瓶颈难题探索出新路。
  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题中之义。当前,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为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了历史契机。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落实的原则,真正把妇女儿童发展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努力让每个妇女和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