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确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修订指标
近日上午,江门市妇儿工委召开了市妇儿工委联席会议,会议研究确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修订指标的内容。市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园林局的委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雷于蓝副省长在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对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有关指标问题进行了研究和确定,对2008年江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初稿)进行了讨论、审议和定稿。
会上,市妇联主席寸迎新对为何要修订调整指标、调整指标的原则是什么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这次修订指标工作主要是根据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修订〈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粤妇儿工委[2008]14号)文件和去年我市妇儿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对市部分指标是否需修改的意见精神,在征求和综合了各部门对相关指标提出的调整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经请示市妇儿工委领导,按照“市高于省目标考虑调整为向省看齐或略高,市低于省目标则不作调整”的原则,对规划中的10项指标目标进行调整,其中5项跟随省修改为定性指标(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项跟随省调整指标数据(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安全享有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修订后的指标目标将作为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监测实施的评估目标,调整后我市未达标指标将由2007年的21项(其中难以达标13项、预测达标8项)降至16项(其中难以达标7项、预测达标9项)。
新指标目标调整实施后,下一阶段我们将紧紧抓住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及目前政府拉动经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重点突破“两个难点”,抓好“四个推进”(即:突破婚检率和全面提高儿童保健管理率、推进规划的宣传、研究成果转换、督办反馈力度以及妇儿工委办队伍建设)按照工作计划的部署继续发挥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主动积极地将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江门市妇儿工委办)
编辑:钟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