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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连山试点

来源:南方网 时间:2010-01-28

  9月1日,作为全省10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连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这是全省开展的第二个试点县。

  连山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既包括农民也包括城镇居民,凡是本县户籍且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适合不同人群按能力和需要缴费。即按全市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的60%、100%、150%、200%、300%分五档,缴费比例为7%.以2009年为例,分别为17元、28元、43元、57元、85元,每月最低缴费17元,让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缴得起。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另外,市、县两级政府每月各按全市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的2.5%,给予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也将给予一定的补助;年满60周岁以上、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可领取养老保险金。随着全市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的变动而“水涨船高”,如2009年满60周岁一次性趸缴15年的参保人,按最低档17元缴费的,次月即可领取42元养老金(不含中央和省级的政府补贴约40元);按最高档85元缴费的,次月即可领取130元养老金(不含中央和省级的政府补贴约40元)。(清远市妇儿工委办)

 

编辑:钟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