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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妇联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20-09-10
  8月28日,茂名市妇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8月2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省妇联工作要求,对市妇联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妇联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把握发展形势,立足妇联职责,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在茂名积极利用“双区”建设、“双城”联动辐射效应,和湛江、阳江协同推进沿海经济带西翼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一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领会全会精神对工作的指导意义。坚持以上率下,迅速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妇联基层组织、每一名妇联干部中,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坚持多形式多维度形成学习热潮,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学习教育往妇女群众心里走,努力把全会精神的内涵和思想精髓讲清楚、讲明白,让基层妇女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二是聚焦发展大局,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前瞻性思考、整体性推进,找准妇联组织工作着力点、切入点、结合点,敢于攻坚克难,促进工作落细落实。深化“巾帼精准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深化“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引领广大妇女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建功立业。结合全会精神,筹备开好茂名市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谋划好未来五年妇女工作。
  三是厚植人民至上的情怀,增强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让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稳定器”。始终关心关爱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三项机制和市妇联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六项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温度的关爱服务,着力多做扶贫帮困、雪中送炭、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妇联干部队伍。全力实施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破难行动”,紧抓“破难行动”的四个着力点,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坚持党建带妇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气神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茂名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