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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东省妇联部门预算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8-02-27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2.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四自精神。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5.强化家庭文明建设,传承家庭美德,推进家庭教育。
  6.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7.依法依章程领导地级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
  8.指导妇联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9.积极发展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
  10.承办省委和全国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4个下属单位预算。具体包括: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广东省妇联社会联络与服务中心、广东省妇联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 本部门内设6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妇儿工委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省妇女研究中心、广东省妇联社会联络与服务中心、广东省妇联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另外,机关党委和机关工会属内部工作机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设有应用设计系、应用外语系、管理系、文化艺术系、经贸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信息资源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以及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校企合作办、高职研究所等管理机构。
  人员构成情况。本部共有行政编制44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核拨事业编制21人。离休人员7人,行政退休人员51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3人。下属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数为390人,学院现有事业编制人员261人、至2017年6月离退休人员50人。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5,571.93元,比上年增加534.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增加4个运转性项目以及女子学院成人教育培训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73.93元,比上年增加200.1万元,其他各项收入5,498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15,571.93元,比上年增加534.1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增加4个运转性项目以及女子学院事业编人员工资刚性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73.93元,其他资金5,498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4.9万元,比上年增加8.28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工作安排增多。因公出国出境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我会计划于2018年安排机关干部赴港澳交流学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主要原因是我会按政策增加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15.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3%,主要原因是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接待费略有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3.01万元,比上年增加25.01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成本增加、物价上涨,办公费用上涨等。其中:办公费1万元,邮电费11万元,福利费34万元,日常维修费1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9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79.2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1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0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02万元等。

  (五)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省妇联(含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预计2018年不购置和报废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会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覆盖率10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5.96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等。
  3.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