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前女友女儿 获刑五年半
来源:大洋网
时间:2013-07-22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许烨 通讯员钟言)与离异女子同居,竟然强奸女友17岁的弱智女儿。近日,色狼刘某平因强奸罪,被南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1年初,离异女子邓玲(化名)与刘某平开始了同居生活。邓玲在两人所租住的房屋旁开设了一间小卖部,并安置17岁的轻度弱智女儿小娟(化名)居住在小卖部内。2012年11月,邓玲发现小娟身体有些不对劲,检查发现小娟竟然怀孕了。邓玲大惊失色,赶忙查问才知道情况。
据小娟称,虽然她住在隔壁士多,但每次洗澡都要去妈妈的房间洗手间内洗澡。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她正在洗澡,刘某平冲进来把她强奸了。此后,刘某平在一个月内四次强奸小娟。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