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悦悦事件看交通事故的处理与索赔
“小悦悦”事件引起社会空前关注。虽然小生命离开已超过十天,然而留给社会关于人性、道德、法律的反思仍在继续。社会需要我们心存善念,需要我们互助友爱,但天有不测之风云,如果我们真的遇上交通事故、遇上路人的“集体失明”,我们又该如何科学地帮助别人,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幸福沙龙”第28讲,紧贴热点,邀请了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志,剖析交通事故的处理与索赔。
一般人遇到了交通事故,第一反应是停车、报警、救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李志律师提醒我们以救人为优先,同时尽量保护现场,保留环境证供,便于责任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惊慌或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往往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李律师告诫,事故发生后切勿做出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逃逸或其他加重损害后果的行为。因为当事人出现上述行为,将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更严重的刑罚等。
关于一些交通事故诉讼的技巧,李律师也逐一向现场听众解析,例如如何确定诉讼的原告与被告、选择受理法院时应考虑的因素。同时,他也详细具体地分析了几种特殊情况下赔偿责任的确定,如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因借用车辆引起交通事故、车辆转让后,未办理过户登记而发生交通事故等等,让听众更清晰对于不同情况交通事故应如何分门别类地应对及保护自己。
谈到事故的索赔,李律师告诉现场听众,赔偿金额几大组成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等,应在提起诉讼时主张一次性支付。最后,李律师向听众介绍交通事故索赔的主要法律依据,以备不时之需。
听众认为讲座紧贴热点、实用性强、信息量大,积极参与讨论交流中。为激发听众的学习积极性,沙龙每期也设置幸运抽奖环节,为现场听众送上精美家庭生活用品。
本期“幸福沙龙”在热烈的讨论声中结束。我们真诚地呼唤道德反思、法制完善的同时,也希望看到小悦悦事件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积极美好的改变。(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佛山站、佛山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