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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要”还是“不要”?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1-05-23

  近日,广东省宣判的一起案件,引起人们重新对农村“彩礼”问题的思考:

  30岁的蔡某离婚后,网恋认识了25岁的同乡姚某。不顾父亲的反对,姚某选择了和蔡某私奔。结婚后,两人来到东莞樟木头镇打工。姚某的父亲向男方提出要收18万元的巨额彩礼钱,否则就不同意他们的婚事。而蔡某只答应给7万元彩礼,并先支付4万元。姚父拒绝了男方的提议,坚决要带女儿回家。蔡某和其父亲持水果刀将姚父和随行的大女婿连某砍伤。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某父子犯故意伤害罪,蔡某获刑两年,蔡父获刑三年三个月。一段姻缘最终以悲剧收场。

  到了临近结婚之时,要缔结秦晋之好的双方家庭该怎样处理好“彩礼”呢?我们来听听不同的意见。

  女方

  不要礼金,女方就没身价了吗?

  看了会儿电视后,他要睡觉了,叫我说:“便宜货,睡觉了。”我一听,火就上来了,甩开他拉我的手……

  其实我们是打算结婚的。妈说,两个人在城里打工不容易,所有的都自己搞定就行。

  从未想过让老人帮我准备东西,养我这么大已很是辛苦,在我独立生活了六七年后还要为我担心,就是我的不孝了。

  晚上和他提起,他想了想说,“真便宜”,然后又说:“你怎么这么便宜呢?”

  四年的感情,我不知道有多重,想着我事事为他考虑,考虑到经济因素,戒指不要钻石的,随便买个,或者银的也行……考虑来考虑去,却得来了一声“便宜货”。

  我究竟是在做什么啊,当初看他因为女友的背叛那么痛苦,傻乎乎地请他吃饭,听他说话,安慰到……如今我的感情和尊严都成了什么?也许他是无意间说错了话,可我该怎么面对这样的情况?(fuyanguodehu)

  男方

  结婚就要把男方的父母扒层皮吗?

  我是北京人,和女朋友(福建人)交往两年多了,感情很好,开始考虑结婚。我们俩都刚工作,自己没钱。我父母给我们准备一套房子、一辆车子,我觉得结婚的基本条件有了。

  前不久她跟我说她们福建的风俗,男方要给女方彩礼,最少要10万元,而且结婚的费用都要男方家里出。我当时就火了,我说我父母挣钱也不容易,辛辛苦苦攒下的,现在在北京有房子、有车子就不错了,怎么还要那么多钱啊!结个婚就要把男方的父母扒层皮吗?没钱的人都不结婚了吗?(小丰)

  彩礼也是女性保障生存权益的一部分

  彩礼其实是“从夫居”时代的产物,因为女人出嫁后和娘家割断了一切经济联系,所以女方父母有充分的理由在嫁女之前向男方索要一笔彩礼,以弥补这些年在女儿身上的投入和失去女儿的损失。这也是彩礼存在了几千年的合理基础。

  时代在变,法律早已对女性的婚后财产权益做出了规定,但彩礼这一习俗仍在农村顽强存在。究其原因,是“从夫居”的状况并无大的改变。而更深层的原因,也许是土地问题。土地应该是农民最大的财产,现实的状况是,女性只要出嫁,将户口迁入夫家,那么,娘家村里就会收回她名下的土地,这对她的娘家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损失。所以女方父母自然有理由要求男方以彩礼的形式补偿“失女失地”的损失。

  而嫁到夫家的女性按通常的村规可以在夫家村里分得一份土地,但因种种原因分不到地的状况也大量存在,此时出嫁对女性本人也是一种财产损失。即使幸运地分得土地的女性,一旦离婚,很可能被村里收回土地。如果离婚后回到娘家,也很难在娘家重新获得土地。此时的女性便会陷入生活困境,要靠娘家人的容忍和接济才能生活。

  我国农村目前流行彩礼习俗。彩礼通常都是归父母所有,女性即使离了婚回娘家,一般也很难分享这笔财产。而在中东一些国家,由于丈夫可以随时休妻,为了保证妻子离婚后的生活,婚前女方索要的彩礼金额很高,而且归女方所有。在沙特阿拉伯,男方支付彩礼还可以分先付和后付两种方式。先付自然是指婚前付,后付则是指离婚时付,这种方式通常在男方经济条件有限或女方父母认为女婿值得信任时采用,双方在婚前签一份协议,写明彩礼数额,一旦发生离婚状况,女方可凭此协议索取这笔彩礼。这样的彩礼相当于离婚赔偿金。

  类似沙特阿拉伯的彩礼习俗,其实是在男女不平等的状况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女性的权益。所以,彩礼这种习俗并不能简单地归于陋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彩礼被定为男方对于女方的赠予行为。只要双方结了婚,这种赠予行为就被视为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无论离婚与否,男方都无权索回,而这个受赠人应该是妻子。在这个意义上,婚前由女方父母收受的彩礼,其实真正的所有者应该是女方本人。如果女性离婚回到娘家,是有权要求使用这笔财产的。

  所以,笔者认为,在目前我国农村男女的土地权益还没有真正平等的状况下,女方婚前要彩礼实在也不为过,而且要来的彩礼应该归于当事女性名下,由当事女性决定其是由父母保存、使用还是由自己掌管,这样一旦发生婚姻变故时,至少可以在没有土地、失去生活来源的境地中,给自己一点生活保障。

  当然,如果男方家庭因生活困难拿不出彩礼,女方也不妨学学沙特阿拉伯人的做法,婚前签个协议做个公证,万一离婚,就让男方后付这笔彩礼作为离婚赔偿。(简云)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