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探视权被剥夺 妇联调解母子团聚
“谢谢妇联同志,如果不是你们,我和儿子根本不能见面”。近日李女士拿着题为“为民排忧解难,功德无量长存”的锦旗来到市妇联道谢,感谢妇联帮助她实现对儿子的探视权。
2007年,经人介绍,从事外贸生意的李女士与在江城区某银行工作的刘某相识,在刘某的主动追求下,双方逐步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08年7月登记结婚, 2009年2月生下儿子刘某成。在女方父母的悉心照顾下,小孩健康成长。但好景不长,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感情日渐恶化导致夫妻分居。刘某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不同意,故此刘某擅自将儿子带回父母家,并与父母合计不准妻子探视,以恶劣态度将李某拒之门外。一向视儿子为命根子的李某无论怎样向丈夫提出要求,刘某总是不答应。由于见不到儿子,李某精神受到致命打击,终日神情恍惚,即将导致精神崩溃的边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某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市妇联求助。权益部同志认真接访了李某并详细倾听了她的诉求。
4月26日,市妇联权益部干部会同法律服务志愿者、江城区妇联维权干部、街道妇联干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刘某父母家中,对刘某父母说明父母双方对孩子均享有监护权和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对子女都拥有探视的权利,通过开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刘某父母最后接受了劝导,刘某也在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的开导下,同意李某随时探视儿子。
通过市、区、街道三级妇联维权部干部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一件“婚内探视权被剥夺”事件终于得到完满解决。李某在探视了儿子以后,心情逐渐好转,并表示以后要以阳光的心态迎接新的生活(阳江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