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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男女遇难题 买婚房写谁名谈不妥就分手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0-03-01

  广东省妇联热线接到不少来电,热恋男女遭遇房子难题――

  广东省妇联12338热线自3月6日全面开通以来,共接到全省690宗来电。其中,婚姻家庭类问题383宗,占55.5%。这其中,除了“老问题”,还有不少新现象――两对热恋青年男女因房子问题没处理好竟一拍两散!究竟是爱情太脆弱,还是现代婚恋观在悄然改变?

  故事 1

  男方买房要求女方出钱装修

  前不久,中山一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因房子问题惹出了不愉快。原来,男方在与女方恋爱前,就倾其所有花30万元买了一套毛坯房。结婚前男方提议,由女方出钱装修、买家具和家电。

  女方和家人商量发现,现在装修材料和人工价格飞涨,买一幅窗帘都得花上两三千块钱,全屋弄下来要花差不多20万元。于是,女方和男方商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男方及家里人不同意,认为房子是婚前买的,不能加名。

  不同意加名,那也可以,女方干脆利落地提议,由女方出30万元把房子买下,然后过户到女方名下,再由男方出钱来装修、买家具和家电。换个位置,男方能接受吗?结果,男方断然拒绝。

  一段好姻缘还没开花就这样夭折了。

  故事 2

  男方提议被女方认作“把戏”

  广州也有类似的故事。一对青年男女要结婚,于是四处看房,最后在海珠区看上一套房,标价80多万元。

  这对男女都是小公司的职员,月入3000元左右,平日里开销大,工资没多少剩余,买不起这套房。男方的父母还有些积蓄,他们自愿出钱帮付首期,前提条件是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二老的名字。

  女方和家人说了这事,女方的妈妈马上提出反对意见:那房子不成了对方的家庭财产了!男方就“大方”地提议,婚后房子由男方独自供。女方仔细一寻思:婚后双方的收入是共有财产,他供还不是等于拿我的钱在供,这种左、右口袋掏钱的把戏骗谁呢!

  又是个一拍两散。

  妇联人士:现代爱情越来越脆弱

  法律专家:婚姻走向理性是好事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认为,婚前财产分离是法律的规定,但也要提倡婚后财产保护,特别是对相对弱势的女方,更应有倾斜性的保护,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比较缺乏。

  “现代年轻人都认为,离婚是很平常的事情,普遍缺乏婚姻'白头偕老'的信心。”但她也表示,不能完全指责现代年轻人的婚恋观太物质,特别是现在的年轻女性,因为妇联有大把“痴情女”赔了大好青春后落个人财两空的案例。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耀红则认为,如果从婚姻学角度出发,现代年轻人的爱情观越来越趋向于物质化,不是个好现象――爱情,如此神圣的事物,也开始赤裸裸地走向世俗化。

  “换个角度,如果从法律所保护的这个'婚姻'角度来讲,它从来都是撇除在感情之外的。”宋耀红认为,年轻人如果能更理性地对待婚姻,并且更重视婚前婚后的财产保护,也是件好事,因为这样会在婚姻濒临破灭的时候让彼此都“不至于输得太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