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博

关注微博

小程序

关注小程序

当前: 首页 > 12338热线服务平台 > 维权故事

为图快离婚,草率签协议惹麻烦

来源:广东女性E家园 时间:2010-03-01

广州一女士“牺牲”掉绝大部分财产还官司不断,专家提醒签协议不可意气用事

  为摆脱“暴力”婚姻!广州市民黄女士选择三十六计之走为上计!去年底和丈夫火速签定离婚协议――除家具、家电外!,其他所有婚内财产都归丈夫“。现在!,黄女士麻烦不断,前夫拿着离婚协议和她打起官司!先是争孩子的探视权!后又要求分割黄女士的公积金。接下来!黄女士不知道前夫还能折腾点啥出来?

  黄女士和丈夫结婚15年,孩子12岁了。黄女士的丈夫是个奇怪的“组合体”,平时还算顾家!,可只要一沾酒,就会发酒疯,对黄女士拳脚相向。一旦酒醒!,又表现得非常懊悔!,又是赔礼又是道歉,甚至还跪地请求原谅。可谁也经不住这样的折磨啊!黄女士眼看着孩子也懂事了!,决定和丈夫把婚离了,独自抚养孩子。

  从去年年头到年尾!黄女士提离婚提了无数次,丈夫没有一次同意。去年年底!,丈夫终于松口,同意离婚。丈夫把离婚协议丢给她,黄女士一看,除孩子和一些家电外!,自己啥也没落着)。不蒸馒头争口气!黄女士很“豪气”地把离婚协议签了!,然后“潇洒”地带着孩子净身出户!,搬到父母家去住了。

  按理说!,黄女士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应能换取平静的生活吧!可事与愿违,这半年来,黄女士的前夫两次向法院起诉,先是要求对孩子的探视权,后又要求分割妻子工作多年来尚未提取过的公积金。为应付这些官司,黄女士身心憔悴,向妇联维权专家求助。

  黄女士现在对那份离婚协议悔到“肠子都青了”,可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却遗憾地表示,这份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最强法律效力,想反悔不可能。律师说,虽然法律有规定在协议签署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消协议。但前提是能证明自己在签署协议时受到了胁迫或存在欺诈。但由于证据很难采撷,撤消协议机会渺茫。此外,对离婚协议,法律也不会因约定的内容“显失公平”而对其撤消)

  律师建议,签署离婚协议时,最忌“口袋条款”,就是使用“其他”之类什么都可往里装的词汇)。她建议最好就已知财产进行约定!,并使用“列清单”方式分割。这样,如日后还有什么新发现的财产,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